沈继奔:更高水平开放引领自贸港金融深化发展

作者|沈继奔「海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研究员」
文章|《中国金融》2022年第5期

海南自由贸易港(下称“海南自贸港”)建设对标世界最高形态开放水平,金融是重要支撑。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金融发展有了一定基础,但与自贸港建设要求仍有很大差距。深化海南自贸港金融发展,应以更高水平开放为引领,既要着眼夯实基础、补足短板,满足实体经济金融资源配置需求,更要注重超前布局、率先作为,在助力我国金融改革开放、落实自贸港建设国家重大战略上发挥更大作用。

补齐金融业态短板,完善金融产业体系

现代服务业是海南自贸港的三大主导产业之一,金融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海南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7.2%,比全国整体水平低1.1个百分点;证券化率(股票市值占GDP的比例)47%,比全国整体水平低28个百分点。金融产业链不齐、专业服务体系不全,削弱自贸港金融开放和金融创新的承载能力。海南“十四五”规划提出2025年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要超过10%,关键是丰富金融业态、促进金融深化、消除金融抑制、加快金融发展。

拓展金融产业链条。海南在积极引进金融机构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除了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服务主体如信托、基金、财富管理、金融租赁、消费金融等缺位较多,外资金融机构很少。入驻海南的国内外知名律师事务所,评级、仲裁机构,数据、系统提供商等也寥寥无几,金融高效运转缺少服务体系支撑。要充分发挥海南“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政策优势,组建或聘用专门团队,对接全球范围内相应领域具有较强实力的金融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开展金融全产业链招商,设立绿色通道,吸引各类主体到海南建立机构、拓展业务,特别是引导、支持金融机构将总部、区域总部、结算中心、研发中心等落户到海南,增加金融有效供给。

培育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取消地方法人商业银行的股东持股比例限制,允许海南自贸港法人商业银行到国内其他自贸区、粤港澳大湾区、环东南亚地区开设分支机构,构建国际化、综合化、专业化金融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农信社改革,完善公司治理,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能力。支持融资担保基金发展,助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入社会资本,加快对原有信托公司进行重组,加快盘活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牌照资源,研究组建南海证券公司,这既能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又有助于完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积极推进设立财险公司、专业农业保险公司,吸引国内保险公司将总部迁移至海南,为省内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风险保障。

打造投资控股集团。整合资源,组建旅游、交通、水务、金融等领域的省市县级“实业+投资”“实业+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承担相关领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打通自贸港建设融资新通道,满足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推进现有省市国有企业加快转型,强化市场化意识和经营理念,提升资源调配能力,特别是运用证券化等工具盘活国资存量资源。以国资企业为基础,吸引社会资本和民营金融机构入股,以国有资本控股撬动各类金融资源,从股权管理、金融租赁、产业引导基金等开始,向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核心牌照延伸。

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

海南对间接融资依赖度高,每年新增贷款占新增社会融资总量近90%,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很弱,其A股上市公司仅34家,数量不到上海的10%,总市值只有上海的3%。海南应高度重视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集聚金融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区域乃至全球金融影响和辐射能力。

建设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我国已建立起包括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等在内的多层次股票市场,以及包括债券市场、商品及金融期货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国际自贸港一般都是交易所、金融交易平台集中的地方,海南应立足全岛封关前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和封关后的“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特殊区域条件,融入国家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现阶段重点是加快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赋予的设立能源、航运、产权、股权等交易场所的政策,加快打造面向国际的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全面引入国际化交易规则,对境外投资者开放。

夯实金融设施基础。立足为海南自贸港与境外实现跨境资金自由便利流动提供基础条件,兼顾海南自贸港与内地资金自由便利流动需求,加快利用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规划建设跨境资金流动的“高速公路”,健全支付清算、金融资源配置、信息传递、资产定价、风险转移与财富管理等基本金融功能。加大5G基建、5G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网建设投资力度,实现海南与国际金融市场的高效对接。要加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市场服务体系,积极推进设立国际仲裁机构,引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评级机构、投资银行和律师事务所等专业金融服务机构,引进国内外知名支付清算机构,培育海南自己的支付清算机构,大力发展结算中心。

提升多元融资能力。如果把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视作金字塔结构,那么场外股权交易市场是“塔基”,中小企业板和科创板是“塔中”,主板则是“塔尖”。海南应引导支持更多自贸港企业在“塔基”和“塔中”进行股权融资,并配合其他融资方式满足企业资金需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农业科技、海洋科技、绿色科技企业,重点是放开市场准入,引入创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保险资管产品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并争取到中小企业板、科创板上市。对于三农、小微等企业,重点是支持其在海南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考虑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票据等融资工具,由政府给予适当贴息,并积极引入担保公司为债券担保,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引导企业到海外发行人民币债券,鼓励通过资产支持证券融资。

立足国家开放大格局,落实金融开放政策

海南自贸港是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特殊融合点,在连接国内国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内外双向投资方面扮演特殊角色,应在国家开放大格局中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政策落地。

落实好准入型开放基础政策。统筹推进外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跨境投融资、金融科技等领域开放政策落地。银行业开放方面,重点是加快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引入海外成熟的经营管理理念,促进良性竞争,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截至2020年末,外资在我国设立了40多家法人银行和200多家分支机构代表处,海南只有1家外资银行。保险业开放方面,重点是与港澳地区保险市场深度合作,支持海南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业务,在海南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向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资产管理产品,逐步打通海外资本市场,拓宽险资筹集渠道。

争取全国性开放政策率先落地。我国近年来提出很多金融开放政策,如放宽中资和外资机构投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准入要求等。目前这些措施并没有全部落地。海南金融业开放有很大空间,应加快以上各措施的落地,同时探索更加开放的金融政策,进一步降低甚至取消外资金融机构设立的门槛,可以在国家金融开放方面发挥探索试验田作用。

加强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的探索与实践。立足“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积极争取在海南实行更大程度的金融开放压力测试,在人民币离岸交易、跨境贸易结算和海外融资服务,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建设等重点领域率先实现突破。积极推动国内、国际规则制度的接轨,探索更加灵活的金融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继续拓宽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范围,构建内外资金融机构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配置全球资源,赋能自贸港建设。

以人民币金融产品和绿色金融创新为切入点建设国际债券市场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自贸港建设的突出位置,金融领域尤需扮演好创新试验田作用。海南自贸港金融创新应以支持实体经济、服务自贸港建设为基本原则,以金融产品服务为基础,向金融市场等领域逐步拓展。

创新人民币金融产品,建设国际人民币债券市场。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未来必将形成发达的国际离岸人民币市场。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下称“84号文”)提出鼓励海南创新面向国际市场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及业务,扩大境外人民币投资海南金融产品的范围。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积极推进允许海南市场主体在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债券等产品引入境外人民币资金。建议重点考虑将海南打造成国际人民币债券市场,为境外投资者提供多种人民币资产选择,为国内企业利用国际资金提供新渠道,同时也为自贸港探索建立服务投融资资金流动便利制度体系提供业务场景。尽快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的审批权可下放至海南发展改革部门,缩短发债审批流程。

推动绿色金融创新,打造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是自贸港总体方案“三区一中心”定位的重要内容,84号文提出鼓励绿色金融创新业务在海南先行先试,支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投融资支持力度。建议加快发展海南国际绿色证券交易市场,加强绿色金融市场、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级、保险机制等相关标准制定,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绿色证券交易市场建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现阶段可考虑以绿色债券为突破口,积极用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等政策,引入境外资本设立中外合作的绿色基金。积极发挥政府在绿色产业基金、绿色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引导作用。海南省应作为信用主体发行绿色债券和绿色基金,并对其他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在本省的绿色项目投资给予政策支持。

创新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推进跨境资产转让。84号文提出,要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按照风险可控和规模可调节原则,在海南自贸港内试点扩大可跨境转出的信贷资产范围和参与机构范围。目前银行信贷资产转让的主要形式是资产证券化(ABS)。由于分层设定和银行自持方面的规定,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并不能实现信贷资产的完全出表,与国际通行做法存在差异。建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放松监管,下放权限,推动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银行信贷仍是现阶段满足自贸港建设资金需求的主要渠道,全省贷款余额1万亿元,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提升资金组织能力的必要举措。政府可考虑为ABS提供更多流动性支持,对支持三农、小微、高新技术、绿色发展的ABS给予抵质押便利和优惠。

以交易所建设为突破口,先行先试资本项目逐步开放

只有实践资本项目开放,加快人民币国际化,促进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等自由便利,才能达到以资本开放带动产业集聚发展的效果。在资本项目开放次序上,要遵循“六先六后”原则,包括先流入后流出、先汇率后资本、先发行市场后交易市场、先长期投资后短期投资、先机构投资者后个人投资者、先债券类工具后股权类工具和金融衍生品工具。建议以交易所建设为突破口,引入国际化交易规则,对境外投资者开放。

争取建设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所。当前美国、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地都建设了离岸人民币外汇期货。海南应敢为人先,探索建立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所,推出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澳元、日元以及外币种互兑的期货和期权产品,满足境内外企业进行贸易和投资资金双向汇兑的套期保值需求,提升人民币全球定价权,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扩大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

争取建设碳期货交易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国内当前只有碳现货交易所,海南可以起到带头作用,创建碳期货交易所,推出碳配额、碳减排量相关的期货、期权、远期等金融衍生品,以碳金融产品带动海南乃至全国的减碳产业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及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

争取建设国际证券交易所。2021年3月25日,美国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修正案,将证券管理政治化,中国企业赴美上市和已上市的中概股退市压力增大,长期损害中国企业境外融资环境。北京证券交易所建立近半年,海南应抓住国际环境创造的机遇,积极探索在海南设立国际证券交易所的可行性和建立路径,推动境内外知名企业在海南上市融资。

打造思想高地,以思想大解放构建开放新高地

思想是实践的先导,认识是行动的动力。我国改革开放40多年的重要经验,就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通过思想解放引领改革开放发展。海南经济特区建设、海南自贸港建设本身就是思想解放的成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尤其需要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以思想破冰引领改革突围。

打造思想高地。海南自贸港建设是一项前所未有、需要探索的伟大事业,实践探索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思想解放深度决定自贸港建设高度。思想解放是自贸港建设的活力之源,要着力突破思想观念束缚,以自贸港格局、自贸港思维和自贸港精神状态,发挥探索、创新和引领作用,为国家开放发展探路。建议充分利用海南宜人的气候条件,吸引各行业顶级论坛、国际研讨会在海南召开,让全球最热、最新、最顶级的思想在海南相互交流碰撞,形成更先进的行业理念,打造更现代的商业模式,将海南打造成为全国的思想高地。同时,国际平台、活动和论坛可以聚集国际资源,吸引专家学者、企业家等群体关注、认识海南。这些行业领军人物和而不同,拥有雄厚的资源,在政府领导下可以形成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合力。

更新金融观念。海南金融发展不仅缺市场、机构和资金,更缺意识。要强化对自贸港金融全局性地位的认识,跳出海南区域视角,以全球视野、国际标准主动谋划,争取试验金融领域最高开放政策,担当内地和国际市场的桥梁纽带。强化对自贸港金融基础性作用的认识,既要注重“补短板”“防风险”,更要为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及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提供相匹配的资金和金融资产交易与结算服务,高度重视账户体系建设等基础问题,前瞻谋划全岛封关后的金融发展。强化对自贸港金融工具的运用,尤其是改变国资背景市场主体不敢运用金融手段、不善运用金融工具的现象。

集聚高端人才。缺乏具有国际化视野、全球竞争力的复合型高端人才,是制约海南自贸港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要大力引进培养管理型、创新型、技能型人才,营造更具活力的人才环境、更加便利的工作环境、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无论是省级还是市县区,各级政府都需要加强懂金融的专业人才配备,提升运用金融政策、金融工具的能力和水平,履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统筹推动地方金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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