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时代周报
4月20日,深圳银保监局发布批复公告称,同意新加坡星展银行(下称“星展银行”)以人民币52.86亿元认购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下称“深圳农商行”)1,351,796,287股股份,占深圳农商行发行后总股本的13%。
交易完成后,星展银行将成为深圳农商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并拥有董事会席位,作为外资银行罕有取得了深圳农商行的相对控股地位。
4月21日,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学教授林江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外资入股内地中小银行,主要还是看好内地银行业的发展前景。事实上,外资要进入内地的大型商业银行,难度较大,限制较多。而类似深圳农商行,属于地方性的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对于外资股权进入的限制会比较少。“
这是近十年来境外战略投资者首次入股中小银行。与之相对的是,近期不少中小银行股权拍卖无人问津、频频流拍的局面。
4月12日,阿里拍卖平台信息显示,因相关权利被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亚太”)持有的河北银行2956.8万股股权于当日进行拍卖,相关股权最终无人竞买流拍。
这一冰火两重天的分化现象是否表明:国内中小银行的发展会进一步拉开差距?
外资看重什么?
近年,金融开放政策的落地,部分外资机构重燃进入中国市场的热情。
4月20日,银保监会副主席肖远企公开表示,自从34条开放措施出台后,无论是机构还是产品供给,以及参与中国银行保险市场的深度和密度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下一步将根据外资的需要以及市场的情况,在保证金融安全的前提下陆续推出新的开放措施。
深圳农商行成立于2005年12月9日,是深圳市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改制组建而成的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深圳农商银行目前在深圳拥有强大的银行分支网络,是当地营业网点最多的银行之一,其217家支行中的210家以及超过2,100台自助服务设备都位于此。深圳农商银行在深圳拥有3,600多名员工,为500多万活跃零售客户和17万多户活跃企业客户提供服务。
林江教授表示,“深圳作为经济特区,也是自贸试验区,包括中小银行在内的金融体系如何用开放倒逼改革,其实也是属于深圳金融的‘制度创新‘范围。星展银行所在的新加坡,属于亚太地区的主要金融中心,星展银行也是近年来在私人银行等业务上成绩显著,其能够入股深圳农商行,也可以被视为是深圳的农商银行与星展银行积极探索在包括私人银行在内的商业银行服务市场。”
星展银行官网资料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农商行资产规模已达5190亿元,存款余额为4040亿元,实现净利润48亿元。自2005年成立以来,深圳农商行的平均收益和股本回报率(ROE)超过17%。
针对星展银行投资深圳农商行的战略布局,首席执行官皮尤什•古普塔(Piyush Gupta)表示:”我们和深圳农商行是一种高度互补的战略伙伴关系,将使我们能够在大湾区业务翻倍,并利用深圳农商行的本地网络和知识来深化星展银行的大湾区地区战略。同时,我们将能够通过我们的区域存在和数字能力,支持深圳农商行的持续增长和数字化转型。”
中小银行股权流拍成常态
和深圳农商行喜迎外资相反的是,不少中小银行面临股权流拍困境。
据时代周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已开拍或即将开拍的银行股权项目多达3327起。这些银行多分布在江苏、浙江和河南三地,又以城商行和农商行居多。从交易结果看,截至2021年1月29日,已有1780起项目流拍,占比62.04%。
以河北银行为例,4月12日,阿里拍卖平台显示,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亚太”)持有的河北银行2956.8万股股权于当日进行拍卖,最终无人竞买,这是河北银行股份继2020年10月、11月两度上市均被流拍后,第三次流拍。
上述股权拍卖评估价约1.198亿元,起拍价约9580.032万元,较评估价约8折出售。以起拍价计,本次拍卖相关股权单价为3.24元/股。
4月21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院长申明浩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与四大行和其他股份制银行相比,中小银行在银行揽筹和吸储、识别优质客户上都有一定短板。过去,中小银行的主要客户定位在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目前中小银行受到各股份制大行和像蚂蚁集团这种新型互联网金融的夹击,竞争进一步加剧。
亦有业内人士表示,部分区域性的中小银行业务扩展困难,有些银行经营业绩并不太理想,不良贷款率较高,这也是中小银行股份转让情况冰火两重天的重要原因。事实上,我国对于外资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在不断加大。
2020年8月25日,央行副行长刘国强指出,两年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先后宣布并推动了超过50余条具体的开放措施,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是明显加快的,包括大幅放宽外资金融机构准入;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取消企业征信评级、信用评级、支付清算等领域的准入限制等。
2021年3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下称《决定》),进一步明确外国保险集团公司和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外资保险公司的准入标准。
《决定》最主要是删除了有关外资股比的限制性规定,外国保险公司或者外国保险集团公司作为外资保险公司股东,其持股比例可达100%。
4月20日,银保监会副主席肖远企表示,“我们特别欢迎一些有特色、有专长的这些外资金融机构进来,比如说外资的财富管理公司、外资的不良资产处置公司、保理公司以及那些在某一个业务领域有顶尖技术的外资金融机构来中国。”
肖远企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外资的需要以及市场的情况,在保证金融安全的前提下陆续推出新的开放措施。他进一步表示的合作,同时也可以进行更多的股权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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