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颜:MPC助力金融数据要素价值释放

数据已经成为最具时代特征的新生产要素,而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更高级经济阶段。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数据要素、数字经济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2017年,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中强调“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2019年11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2020年,党中央、国务院陆续发文要求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数据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难题

当前,数据作为核心要素在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仍然面临多个难题。

一是数据确权难。数据作为一种虚拟物品,数据如何确权在全球范围内尚无定论。明确数据的权属,数据的流通才有基础。

二是数据交易难。数据交易的标准化、资产化和商品化体系未建立,数据收益和成本估算机制较为缺乏,制约了数据交易市场的发展,加剧了数据交易乱象。

三是数据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对数据的产权归属、开放原则、交易规则、收益分配、风险防范等方面仍缺少相应的规定。

正是上述因素,以及近年来国内外爆发的多起数据泄露引发的安全事件,使相关机构在数据是否开放的问题上慎之又慎,阻碍了数据要素的流通和融合,成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中的羁绊因素。

金融业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数据要素价值的释放,必须遵循“数据是基础,安全是底线,技术是关键,法规是保障,应用是目的”的原则,在不同实践场景和数据安全隐私保护中寻求动态平衡。金融业一直是探索利用科技手段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前沿行业,面对数据要素融合的难题也做了多方面尝试。

1.明确指导方针

2019年8月,人民银行发布《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提出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并在“科学规划运用大数据”相关要求中明确提出,打通金融业数据融合应用通道,破除不同金融业态的数据壁垒,化解信息孤岛,制定数据融合应用标准规范,发挥金融大数据的集聚和增值作用,推动形成金融业数据融合应用新格局。这对金融业加强数据要素融合应用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2.出台行业规范

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信息保护、信息技术管理、数据治理等相关政策法规中强调,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提升数据治理水平。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银发【2011】17号)规定,“银行与金融机构不得出售个人金融信息”;《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对金融信息保护相关内容作出了规定,包括“银行、支付机构处理消费者金融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经金融消费者或者其监护人明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出台鼓励金融业数据要素融合应用的规定,如《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指导意见》等,也在金融体系内部数据要素共享方面做了约定,如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等。

3.依托前沿技术

通过技术手段加强数据处理效能、提升数据安全也是金融业的不懈追求。目前,传统数据安全保密技术比较成熟,可以保障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不被泄露,但在应用中需要将原文暴露给使用方,从而制约了数据的流通。近年来,以多方计算、联邦学习、差分隐私、可信计算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在促进数据安全有效地融合方面不断创新,探索数据在充分保护隐私的前提下仍然可以参与计算。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金融科技发展与研究专委会发布的《金融业数据要素融合应用研究》中对这些前沿技术的对比,多方计算在保密性、可控性、准确性、通用性等维度均表现突出。

2020年1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多方安全计算金融应用技术规范》金融行业标准,为发展数据安全融合技术、使多方数据在相互保密的前提下进行高效数据融合计算提供了统一标准。《多方安全计算金融应用技术规范》规定了多方安全计算技术金融应用的基础要求、安全要求、性能要求,适用于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产品设计、软件开发、技术应用等。它的发布有助于实现在不泄露原始数据、保障信息安全前提下,推动多个主体间的数据共享与融合应用,确保数据专事专用、最小够用,杜绝数据被误用、滥用。

《多方安全计算金融应用技术规范》的出台和多方安全计算技术的推广,不仅仅在金融领域,对整个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是有助于打破数据分裂的现状,连接数据孤岛,从而使安全的、大规模的数据融合成为现实,提升金融数据、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资源价值。

二是有助于建立数据确权的概念和机制,使数据的归属权、使用权、受益权和处置权相互分离成为可能,为数据真正成为法律和金融意义上的资产奠定基础,为建立安全有效的数据交易市场、实现大规模的数据交易流通创造条件。

三是有助于重新明确“数据”的定义,区分数据“看得见”信息价值和“看不见的”计算价值,明确仅承载数据计算价值的“计算因子”属性,为数据能力的跨行业、跨领域输出和相应的合规监管提供解决方案。

多方安全计算前景广阔

目前多方安全计算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主要集中在普惠金融、智能风控、智能营销等场景,且应用范围逐步扩大。特别实在企业征信领域的应用,多方安全计算技术发挥的重要作用。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后事中监管,必须强化企业信用监管,推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而金融的核心是风控,风控的核心是数据。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变革与创新,尤其是信息化的发展,各个信用主体都留下了数据的脚印。把这些数据脚印串联起来,就会为每一个信用主体勾画出信用画像,金融机构既可为其授信,又可以评价它的信用资产。所以,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是通过多种手段解决信息融合和信息不对称。而我国传统的信用管理模式主要是以政府为主导,多数信用信息相关的数据资源在整个政府监管过程中被保留下来,但彼此之间缺乏必要的协同和沟通。未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最终还是信用融合,因此需要通过多方安全计算技术,在保护数据源头方信息不泄露的前提下将更多维度信用数据纳入联合模型中,从而构建更精准的大数据信用风控模型,服务于政府与金融的协同监管。

当然,多方安全计算技术在促进数据安全合规融合方面虽然有巨大潜力,仍需要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场景检验其适用性和运算力。各方对其技术安全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深,需要科学评估风险水平、制定应对措施。在金融领域,应继续深化“监管沙箱”管理方式,确保技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得到合理应用。

“金融监管与创新实验室”由北京前沿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联合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中数联合云计算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实验室发挥政产学研优势,以多方安全计算赋能不同金融场景为主要研究对象,为构建与金融科技相匹配的监管模式和应用创新,实现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的有效监管建言献策。

通过实验室的研究发现,未来在《多方安全计算金融应用技术规范》的指引下,多方安全计算技术作为金融与科技结合的纽带,必将在金融数据要素的安全融合和场景应用中发挥支撑作用,实现金融创新与风险管控的有效平衡。它也将在国家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和监管调控过程中扮演重要的基础设施角色,促进数据要素红利的充分释放,加速数字新经济的范式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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