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清「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
来源|中国金融杂志
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相关部门支持指导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四梁八柱”基本确立,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体系不断完善,与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科创中心等国家战略联动效应日益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提高,金融改革开放前沿地位进一步巩固,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在2020年9月第28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排名中,上海首次晋级全球第三位,自2018年以来上海已连续位列全球五大国际金融中心行列。
一是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功能齐备、境内外投资者共同参与的金融市场体系,市场规模位居全球前列。上海集聚了门类齐全的金融市场交易平台,汇集了众多金融产品登记、托管、清算等重要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为人民币金融资产发行、交易、风险管理等提供了坚实保障。根据世界交易所联合会(WFE)数据,截至2020年6月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值位居全球第三,筹资额、股票成交金额分别位居全球第一、第四。债券市场托管规模位居全球第二。上海黄金交易所场内现货黄金交易量位居全球第一。上海期货交易所多个品种交易量位居全球第一,原油期货已跻身全球第三大原油期货市场。2020年上半年,上海金融市场成交总额1068.6万亿元,同比增长13.4%。
成功启动“债券通”“沪港通”“沪伦通”等试点。推出黄金“国际板”。银行间债券、外汇、货币等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步伐加快。“熊猫债”发行主体不断多元化,境外主体市场参与度提高,发行规模进一步扩大。截至2020年6月末,共有845家境外机构法人主体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持债规模2.51万亿元。“熊猫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累计发行3881.7亿元。“上海金”“上海银”“上海油”“上海铜”等以人民币计价的基准价格相继推出,进一步提升了人民币产品的定价能力。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代表中国保险业加入国际海上保险联盟,发布全球首个航运保险指数。
二是基本形成了中外资金融机构荟萃、业态丰富多元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对外开放前沿地位进一步彰显。国际性、总部型、功能性金融机构集聚发展,新开发银行、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公司(CIPS)、全球清算对手方协会(CCP12)、城市商业银行清算公司、中国保险投资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一批重要金融机构或组织落户上海。CCP12发布首个清算行业国际同业量化信息披露的“外滩标准”。建信金科、中银金科、交银金科、兴业数金、汇丰金科等多家金融科技公司在沪设立。截至2019年末,上海持牌金融机构总数达1646家,比2009年末增加660家,外资金融机构517家,外资机构占全市金融机构总数近三分之一。
随着我国新一轮金融业对外开放进程加快,全球著名金融机构纷纷在沪设立外资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全球资管规模排名前十的资管机构已全部在沪开展业务。首批外资控股的新设合资券商——摩根大通证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首家外资独资保险控股公司——安联保险,首家外资独资寿险公司——友邦人寿,首家外资控股合资理财公司——汇华理财,首家外商独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贝莱德基金等纷纷落户上海,上海作为中国金融开放前沿的地位更加凸显。
三是基本形成了有力支持国家发展战略和实体经济、功能较为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成为金融改革创新的先行区。直接融资规模持续扩大,2019年,上海金融市场直接融资额12.7万亿元,占全国直接融资总额的85%以上,有力推动了融资结构改善。金融中心与科创中心联动效应日益增强。顺利推出科创板并成功试点注册制,资本市场深化改革“试验田”的示范性和引领性日益显现。截至2020年9月末,科创板上市企业183家,累计募集资金2696亿元,总市值2.88万亿元。
对重点产业、中小微企业和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金融支持不断加大。上线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帮助中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等问题。成立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有效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等问题。探索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金融服务模式,移动支付、跨区域联合授信等一体化、同城化金融服务取得积极进展,金融机构陆续建立健全服务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运行机制。
率先探索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设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在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本外币双向资金池、外汇管理简约化、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金融综合监管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多项举措陆续在全国其他地方复制推广,为全国金融改革探索了路径。把握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大机遇,探索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等金融先行先试。
四是基本形成了配套服务较为健全、安全稳定的金融发展环境,金融中心城市吸引力不断增强。金融法治环境不断完善,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审议通过,设立上海金融法院。上海市人大颁布《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仲裁院、金融检察处等陆续成立。建立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上海市)和上海市金融稳定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信用与消费者保护体系建设不断健全。落户上海的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已建成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全国首部地方综合性信用条例——《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出台。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功能不断发挥。
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在沪金融从业人员达47万人,国际金融人才高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金融集聚区建设成效明显,陆家嘴金融城在全国率先实施“业界共治+法定机构”公共治理架构。沿黄浦江金融集聚带发展态势良好,承载力不断提升。连续开展十届“上海金融创新奖”评选,一批金融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成功举办十二届“陆家嘴论坛”,品牌效应日益显现,成为国内外金融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是一个向着更高能级和目标不断迈进的过程。近年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成功进入了国际金融中心第一梯队,但与新时代金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仍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例如,全球金融资源配置功能有待增强,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定价能力有待提升,境外投资者占比较低,金融风险管理工具不够丰富,与金融开放创新相适应的法治和监管体系还需要继续完善,信息技术及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还需加强等。这些不足,都需要通过进一步加大金融开放创新加以解决。
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全球经济增长陷入深度衰退,国际贸易冲突升级,全球产业链出现“断链”和“脱钩”倾向。民粹主义不断抬头,一些国家出现局部社会动荡。全球金融市场震荡加剧,债务风险不断加大,经济金融发展正处百年未有大变局之中。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提出,上海要强化全球资源配置、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开放枢纽门户“四大功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20年8月,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好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支持长三角和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下一步,上海将针对“十四五”期间及中长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面临的“变与不变”,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加快提升金融中心能级,打造扩大金融开放新高地,朝着具有更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金融中心迈进,助力上海成为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和国际国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更好服务长三角和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合作、竞争与国际金融治理。
一是着力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增强金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中央交给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突出资本市场核心功能,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优化融资结构。持续推进科创板建设,加大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打造“一带一路”投融资中心,加强国际金融中心与国际经济、航运、贸易和科创中心联动发展。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以及数字经济、在线新经济等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和数字新基建的支持力度,发展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不断优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二是着力提升金融市场能级和影响力,强化全球金融资源配置功能。加强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中心建设,加快提高上海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丰富境外投资者类型和数量。加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和跨境互联合作,提升服务功能。着力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发展人民币利率、外汇衍生品市场,完善风险对冲工具。大力培育上海金融市场基准价格,扩大“上海价格”国际影响力,支持“上海金”“上海油”“上海铜”“上海银”等基准价格在国际金融市场广泛使用。积极培育保险市场,发展再保险市场,建设国际保险与再保险中心。
三是着力推动金融机构发展创新,提升全球资产管理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吸引各类总部型、功能性金融机构集聚,优化机构布局,提升机构能级,推动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跨境金融资源配置能力的金融机构稳健成长。加快落实国家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大力吸引外资金融机构来沪展业。推动全球资产管理公司集聚发展,支持本土机构充分利用上海发展优势,打造国际一流投资银行和财富管理机构,建设全球资产管理中心。支持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加快产品、业务和组织创新。
四是着力打造金融开放枢纽门户,加大探索试验和压力测试的力度。围绕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积极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先行先试,试点更加开放便利的金融政策。打造统筹在岸业务与离岸业务的枢纽,争取在人民币自由使用和资本项目可兑换方面进一步先行先试。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探索外汇管理转型升级,深化本外币合一资金池、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等试点。建立资金自由流动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做好风险压力测试。
五是着力激发金融创新活力,提高金融科技发展水平。加强金融科技场景应用,充分依托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边缘计算以及5G等信息技术,推动金融与科技的联动发展。促进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大力吸引金融机构和大型科技企业在沪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金融科技研发中心、开放式创新平台。优化金融科技发展环境,完善金融科技产业政策,探索金融科技监管模式创新,加大金融科技人才支持,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金融科技中心。
六是着力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提升金融中心软实力。强化金融法治建设,推动形成更高水平、更加国际化的金融法律制度供给,在金融法律和规则体系方面更多先行先试。加强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快推进金融集聚区建设,提升城市品牌影响力。不断优化金融人才发展环境,激发金融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建设国际金融人才高地。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健全风险处置机制,筑牢金融安全网,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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