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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及国有行分别以102笔和65笔在罚单数量方面居于首位,而城商行及股份行则以23笔及13笔居于其后。
近年来,银保监会以强化金融监管为重点,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始终保持整治金融市场乱象的高压态势,持续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从严打击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业务背景
为了从监管罚单中分析出监管关注点,为银行的合规经营提供借鉴,银联信对全国36家银保监总局及下属分局发布处罚决定的日期在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的所有罚单进行了统计分析。
9月银监系统累计开出罚单203张,与8月的204张基本持平。但处罚金额有所回落,较8月减少805.55万元。
具体到各银保监局的处罚笔数上,9月,湖北、山东、辽宁及黑龙江4地银保监局的处罚笔数在总额占比最大,总占比达57%。处罚金额方面,湖北及福建两省份银保监局的处罚金额在总额中的占比最大,总处罚金额6683.04万元,占比达68.2%。
重点处罚对象上,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及国有行为主,占9月统计范围内的罚单总量82.27%。银保监局处罚重点依旧延续以中小金融机构为重点检查对象的传统,并增加了对中小金融机构的罚单数量,同时处罚力度有所增强。
对监管处罚案例的剖析能够帮助商业银行更快速有效地理解监管部门的关注重点,也更有助于商业银行明晰近年来的政策导向。
全国区域处罚情况
9月罚单区域分布集中度增加,4省份领罚超全国半数。
2020年9月,监管罚单在全国区域分布主要集中在湖北、山东、辽宁及黑龙江4省份,每省份罚单笔数均超过了20笔,占全国罚单总量的57%,而相较于8月份罚单量较高的江西、辽宁、吉林及山东4省份,罚单量仅占全国的38%。其中辽宁省处罚力度更是有增无减,较8月份(20笔)增加至24笔;其余19个省份罚单分布较为分散,平均罚单量仅有5笔。
从处罚金额上看,湖北及福建两省份罚金远超其他省份,分别达到了4571.86万元和2111.18万元,两省份均受巨额罚单的影响。另外,河南省虽然罚单仅有10笔,罚金却达到430万元,仅次于湖北和福建两省,主要是因为该省银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及贷后资金流向违规被开具较多大额罚单,其中超过50(含)万元的罚单占比达到60%。
按照地区分类,2020年9月,银保监会处罚罚单多集中在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两地区占罚单总量的58%,其中,中部地区69笔,东北地区50笔。而西部地区罚单数量占比最低,仅有5%。与8月相比,环渤海地区罚单量增长较大,由8月的22笔升至40笔,主要为山东省罚单增长所致。
处罚机构类型情况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罚单数量及罚金双升,股份行罚单量下降但罚金力度不减。
2020年9月,银保监会对各类性质银行的处罚依旧延续8月“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及国有行为主,城商行及股份行为辅的”处罚态势。其中,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及国有行分别以102笔和65笔在罚单数量方面居于首位,而城商行及股份行则以23笔及13笔居于其后。
不过,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尽管处罚笔数较多,但是处罚金额却相对较小,多为0-5万的小额罚单,占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总罚单的53%。另外在案由方面,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被处罚主要违规领域为信贷业务方面,主要问题集中在违规发放贷款、贷款三查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方面。
而股份行方面,尽管领罚单数量较少,但同样受到巨额罚单的影响使得罚金达到2026.18万元,仅次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而案由方面,股份行被处罚主要违规领域为房地产和贷款三查方面,其中房地产方面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房地产开发贷款被违规挪用于支付土地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三处。
处罚案由分析
(一)总体情况
通过对2020年9月罚单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进行拆分分析,我们总结出203张罚单背后的处罚理由,共计272个处罚案由,共10个方面:信贷业务135个、内部控制68个、消费者权益保护19个、中间业务19个、存款业务10个、银行承兑汇票业务6个、员工行为管理5个、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4个、同业业务3个、不良资产管理3个。其中信贷业务的占比最大,占总体50%;其次是内部控制、消费者权益保护及中间业务,分别占总体25%、7%、7%。
(二)处罚案由分析
1、信贷业务。处罚事由主要包括以贷转存、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押品管理不尽职、信贷资金支付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流向违规、信贷业务管理不尽职、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未落实授信条件发放贷款、未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违规发放贷款、违反统一授信管理、违反贷款支付管理、违法发放贷款、授信集中度指标超法定上限、授信管理不尽职、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贷中审查不尽职、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资金监控不力、贷款资金被挪用、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贷款“三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表内贷款承接表外债权违规。其中“贷款三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贷前调查不尽职”、“违法发放贷款”的出现频率较高,需要重点关注。
2、内部控制。处罚事由主要包括重大关联交易违规、信息科技外包管理不当、未经上级授权违规签订业务协议、未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任命高管人员、未按监管规定报送风险信息、违规启用行政公章、违规报备案件信息、违反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规定、年度违规分红、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关联交易情况未报送、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股权和关联交易方面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股东及其关联方管理不到位、公司治理严重不健全、分支机构管理不到位、办公营业场所管理不到位。其中,“违反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规定”、“未经上级授权违规签订业务协议”出现的频率较高,需要重点关注。
3、中间业务。主要包括违规提供融资违规办理信用卡分期业务、提高企业融资成本、经营债券不审慎、顾问业务质价不符、浮利分费、保函业务违规、黄金租赁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理财销售不合规、理财投资资金流向违规、理财资金使用违规。其中,“违规提供融资”出现的频率较高,需要重点关注。
4、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主要包括未严格审核贸易背景真实性、未按权限和程序办理业务。
5、员工行为管理。主要包括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员工行为管理失职、违规使用客户资金。
6、消费者权益保护。主要包括向借款人转嫁费用、未实施“双录”、违规转嫁押品评估费、违规转嫁经营成本、违规收费、违规出具承诺函、发放贷款时搭售保险产品。
7、存款业务。主要包括存款结算违规、不正当吸收存款。
8、同业业务。主要包括风险管理审查不到位、投资资金流向违规。
9、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主要包括掩盖不良贷款。
10、不良资产管理。主要包括掩盖不良贷款。
面临风险点
1、银行贷前调查流于形式,没有识别风险
一是信贷人员听任借款人“包装”财务数据。中小银行一部分借款人为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报表数字不精确。个别信贷人员为了满足其信贷的准入要求,默认甚至帮助企业在财务报表上动手脚。
二是信贷人员过分依赖第二还款来源,轻视对第一还款来源的分析。存在一些信贷员只要借款人提供房产抵押,就不愿对借款人所经营的项目和第一还款来源作深入分析就给予办贷的现象。现实工作中,即便该抵押物变现能力再强,在对其进行处置时还是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三是信贷人员调查缺乏完整性。以听取借款人的口述代替实地调查;只注重调查借款人表面上不易变现的固定财产,轻视对借款人的人品、人格和信用记录的调查;或者以借款人的个人行政官位,代替其人品和信用观念、还款实力和意愿,这样,调查报告往往与借款人的实际情况相差很大。
四是高估抵押物价值或弱化担保能力。抵押贷款一般受到抵押率的限制,当这种抵押率满足不了借款人对贷款额度的要求时,借款人往往找一些无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超过该抵押物公允价值的评估;或者,借款人为了凑数随便找两个没有担保能力的自然人担保,而信贷人员在调查时没有对担保品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导致贷款担保能力弱化。
2、银行贷时审查存在走过场,没有堵住风险
一是对贷款调查报告内容真实性缺乏审查。表现为在审查审批贷款时,审查审批人只根据下级上报的调查报告做出贷与不贷的决定,未对调查报告内容真实性进行实地再调查、审查。
二是对贷款的安全性没有认真审查。审查审批人没有通过对报审项目的风险分析,审查贷款的可偿还性,揭示该笔贷款风险点及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3、银行贷后检查弱化,没有发现风险
一是不能及时反映借款人的现金流量的变化情况,不能给借款人还款能力准确评估提供依据。
二是不能及时反映借款人重大变动事项。由于信贷人员忽视借款人财务数据的重大变化,或者不能及时反映借款人改制等重大情况,那些信用不良企业逃废银行债务以可乘之机。
三是对已诉讼贷款和已核销贷款贷后跟踪不到位。特别在大面积拆迁的地区,很多拆迁户可能就是已核销贷款的借款人,这一部分借款人在得到一定数额的拆迁补偿款后,很多人是可以还得起贷款也愿意归还贷款的。由于信贷人员放弃对以上贷款贷后跟踪管理工作,一定程度上放弃了收回以上贷款的机会。
如何应对
1、规范商业银行贷款“三查”的操作流程。
一是把好受理审查关口,实现风险管理前移。在贷款受理时,通过与客户的交谈对其经营实力、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进行初步分析判断,力争在第一道关口就能将还款能力低和信用不好的客户剔除。
二是把好贷前调查环节,有效降低风险。在进行贷前调查时,通过交叉验证的方法,对客户的还款意愿、还款能力以及信用状况进行核实。可以向担保人了解借款人的家庭、经营及信用状况;向客户经营区域周边人员了解客户是否依法经营,有无不良的还款记录以及客户在当地的群众反映,力争掌握一些在现场调查中了解不到的情况。
三是做好贷款真实性、安全性和可行性的审查,发挥审查岗风险提示功能。
四是认真做好贷后检查,有效防控风险。贷款发放后,信贷员必须对其负责的客户及时进行检查,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贷后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或减少贷款资金损失。信贷人员按照自己管辖的客户信用程度及还款状况进行分类,区别对待客户,确定重点与非重点监控对象。对信用等级较高、还款情况较好的客户,增加电话回访,减少现场检查;对信用等级较差的客户增加现场检查频次,详细了解并记录客户变化信息,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和采取措施,预防逾期贷款的发生。
2、加强商业银行员工的专业培训。
一是强化对信贷从业人员的信贷文化教育和培训,弥补制度和技术的缺陷和不足。
二是注重培养信贷从业人员的风险识别、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能力。
三是建立良好的信贷从业人员培养、任用、奖罚激励机制,培育对信贷工作的忠诚度,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3、建立信贷人员准入机制
根据信贷人员的知识结构、能力水平等进行信贷人员等级评定,并按照等级评定结果对信贷人员实行包括信贷业务种类和额度的市场限入
4、加大贷款责任追究力度
强化责任问责是确保“三查”贯彻执行的有力手段,对在信贷调查发放过程中,没有严格遵照“三查”或其他规范操作流程规定导致信贷资产风险的,应及时进行严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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