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副行长潘功胜谈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定位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6月8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过程中,金融政策的设计与推进遵循三项原则。第一,按照总体方案所确定的,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建设。第二,金融定位于服务跨境贸易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第三,以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

据潘功胜介绍,金融政策总体框架主要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高水平的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开放,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的资金流动;金融服务业开放;金融改革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第一方面,金融服务于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的自由化便利化。“高水平的经常项目开放和资本项目的开放政策,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政策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金融政策。”潘功胜强调说,跨境贸易方面,我国经常项目的资金汇兑已完全开放,所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资金汇兑要实现高度便利化,商业银行所进行的真实性审核,全面从事前审查转向事后核查。同时,完善新的跨境贸易形态,比如离岸贸易、转口贸易的跨境收支管理政策。建设便利跨国公司全球结算中心运行的政策环境。

跨境直接投资方面,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探索适用市场需求新形态的跨境直接投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试行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和QDLP(合格的境内有限合伙人)两项制度。

跨境融资政策方面,在海南建立新的跨境融资体制,试点合并交易环节的跨境融资政策管理框架,实施统一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逐步实现市场主体自主的跨境融资。同时,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推进,探索扩大海南居民个人用汇自主权。考虑到金融开放政策有很强的外溢性,需要以现有的本外币账户和自由贸易账户为基础,建立资金“电子围网”,构建海南金融对外开放的基础平台。

第二方面,服务于海南对外开放的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服务能力的建设。率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落实金融服务业的扩大开放政策,丰富海南金融业态。培育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服务于开放型经济的金融能力,支持国际能源、航运、大宗商品等要素交易平台建设。

第三方面,围绕海南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重点产业政策取向。强化金融支持和改革创新,推动海南重点发展产业的产业聚集规模和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创新发展贸易金融、消费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

第四方面,构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预警和评估体系,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建设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的审查机制。构建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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