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最新监管与市场动态

10大要点整理

1.我国银行业保险业面临的外部输入性风险有所上升,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2.从目前情况看,银行业不良贷款有所上升,但上升幅度在预期范围内,股市、债市、汇市总体运行平稳,海外疫情对银行业保险业的影响总体可控。

3.银保监会将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保险行业加大产品创新力度,继续推动保险行业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丰富保险产品供给,特别是针对新发生的风险事件,例如传染病健康保险。

4.截至目前,全国银行网点、保险网点基本恢复正常营业且运行平稳,复工率维持在99%,湖北辖内银行网点复工率约97%,保险网点复工率维持在94%。

5.将研究制定大股东行为监管指引等制度规范,加快建立股权集中托管、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公开等监管机制。坚持将打击股东违法违规行为作为监管工作重点,持续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

6.三年来已累计压降影子银行16万亿元,其中大部分为结构复杂、存在较大监管套利和风险隐患的高风险业务,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风险持续收敛。截至一季度末,同业理财余额8460亿元,较历史峰值缩减87%;金融同业通道业务实收信托较历史峰值下降近5万亿元。

7.按照资管新规补充通知精神,过渡期结束后,由于特殊原因而难以处置的存量资产,可由相关机构提出申请和承诺,经金融监管部门同意,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此外,也将根据实际,配合人民银行研究是否对相关政策进行小幅适度调整。

8.截至今年4月末,已先后批准19家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其中12家理财子公司已开业运营,其他多家银行也在抓紧筹备。

9.第一家在华设立的外方控股理财公司已获批设立,其他国际资管机构也正在与有关理财子公司沟通,协商合资设立外资控股的理财公司。

10.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按照“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的原则稳步推进理财子公司设立工作。

附: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1.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国内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请问这对中国银行业保险业影响如何?

答: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稳固,但境外疫情蔓延扩散趋势仍在上升,全球金融市场波动明显加剧,世界经济陷入衰退甚至萧条的可能增大,我国银行业保险业面临的外部输入性风险有所上升,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外需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外贸企业信用风险有所上升。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加大外需下降压力,外贸企业出现出口订单推迟、取消、减少等情况,1-4月我国货物出口总额同比下降6.4%,有可能加剧外贸企业经营压力和相关贷款质量劣变概率。二是海外疫情对我国供应链稳定形成冲击,部分原料、零部件等较为依赖海外供应的行业受影响较为明显,一些企业复工复产可能受到拖累,生产经营风险和违约风险上升,未来也有可能反映在银行资产质量上。三是海外金融市场震荡加剧,股票、债券、黄金、大宗商品价格均一度出现大幅下跌,相关风险通过投资者信心、资本流动等渠道对我国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形成一些负面影响。

从目前情况看,银行业不良贷款有所上升,但上升幅度在预期范围内,股市、债市、汇市总体运行平稳,海外疫情对银行业保险业的影响总体可控。

需要注意的是,全球疫情发展、经济金融走势还有很大不确定性,银保监会将按照“六稳”和“六保”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一是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控,降低不良贷款上升等负面影响,为服务实体经济奠定更好的基础。二是通过紧抓金融支持复工复产政策落实、“增量、降价、提质、扩面”四点发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加大扶贫信贷投入助力脱贫攻坚等切实举措,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三是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相关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能够安全、便利地享受金融服务。

2.在此次疫情防控中,保险业如何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是否存在一些未被覆盖的风险敞口,后续是否会加强产品设计,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答:疫情发生以来,保险业多措并举,通过扩大保险责任、向医护疾控人员捐赠保险等方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新冠疫情也提高了大家的健康意识和对风险保障的关注,许多人选择购买健康保险提高自己的医疗保障水平,也推动了健康保险的发展。

但从这次疫情发展情况看,的确也存在一些未被覆盖的风险敞口。比如说,在财产保险方面,企财险、营业中断险的覆盖面还有待提升。从人身保险方面看,虽然行业疾病、医疗保险产品不少,但与我国14亿人口基数相比,真正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人数占比依然很低,商业健康保障的覆盖面仍然不足。特别是在应对大规模流行性传染病,以及由此引发的家庭收入损失、大额医疗支出等风险保障上,保险业尚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这些保障缺口既是当前存在的问题,也是保险业发展的潜力和方向。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保险行业加大产品创新力度,继续推动保险行业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丰富保险产品供给,特别是针对新发生的风险事件,例如传染病健康保险;针对特定人群,例如老年人专属保险;针对企业特定保险需求,例如企业责任保险、营业中断险等,鼓励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开发设计责任更广、价格更低的保险产品,不断扩大商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和人群,帮助缓解企业、群众的后顾之忧,积极覆盖其风险敞口。

同时,保险意识的培养和普及也是下一步需要进一步努力的方面,但仅靠行业自身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特别是通过媒体积极宣传和普及保险知识,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为行业传递更多的正能量,助力保险业健康规范发展,推动保险业为社会提供更加全面、更加优质、覆盖面更广的保险保障。

3.疫情期间,银保监会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复工复产、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政策,具体效果如何?进入常态化阶段后还将采取哪些新举措?

答:疫情发生以来,银保监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单独或会同相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优化疫情防控领域金融服务。要求金融机构积极满足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等方面合理融资需求。鼓励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企业战胜疫情影响。根据银行业协会统计,截至5月17日,银行机构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提供的信贷支持已超过3.11万亿元。

二是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实施还本付息安排。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免收罚息,不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等特殊群体的个人经营性贷款,也可参照个体工商户享受该项政策。湖北地区各类企业均适用上述政策。截至4月末,银行机构已对超过1.2万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本息实行延期。

三是支持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引导银行持续跟进产业链上下游复工复产需求,支持企业以应收账款、仓单和存货质押等方式融资。推动核心企业获得融资后,以适当形式向上下游企业支付现金,降低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和融资成本。截至4月末,银行机构对产业链核心企业提供日常资金周转支持22.4万亿元,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17.4万亿元。

四是持续提升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服务质效。按照“增量、扩面、提质、降本”的总体目标,强化分类考核督促,督促银行机构稳定信贷供给,加大对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4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12.79万亿元,同比增速27.34%,远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4.94%,在2019年基础上下降了0.5个百分点。

五是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安全有序复工,保障基本金融服务。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加大排查力度,全面强化员工、办公区域和营业场所卫生防疫安排,切实做好安全防护、设施清洁消毒等工作。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时间,做好柜面人员的统筹调配,保障客户服务。截至目前,全国银行网点、保险网点基本恢复正常营业且运行平稳,复工率维持在99%,湖北辖内银行网点复工率约97%,保险网点复工率维持在94%。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抓好现有政策的落地。一是加强窗口指导、政策辅导、监测统计、总结评估,督促指导银行保险机构用好用足相关支持政策,加大银企沟通协调力度,确保政策落实落细,不断提高企业的获得感。二是根据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实际需求,调整优化金融政策,适当延长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实施期限,积极创设政策工具支持银行发放信用贷款。三是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卫生防疫工作,提升对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的服务质效。

4.银行保险机构的股东股权乱象治理进展如何?

答: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股权乱象治理,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牛鼻子”,也是推动各项监管工作的“牛鼻子”。近年来,银保监会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监管工作,持续推进股东股权乱象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出台股权管理办法和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股权乱象治理奠定制度基础。建立银行保险机构股权管理不良记录,持续加强对违规股东的监管和惩戒。

二是持续开展股东股权与关联交易问题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市场乱象。2019年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查处3000多个股东股权违规问题,清理1400多自然人或法人代持股东。2018年起对农村中小机构开展了专项排查,目前已责令违规股东转让股权33.4亿股,对74家机构合计处罚5165万元。

三是稳妥开展高风险机构违规股东股权清理。在包商银行等风险处置化解过程中,银保监会把清理违规股东股权作为重要抓手。目前,包商银行等机构的风险处置和改革重组工作有序推进。对于社会较为关注的其他问题机构,相关股权重整方案目前已相继出台,涉及的问题股东也正在有序清退。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加强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加强党的领导与加强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持续提升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有效性。一是研究制定大股东行为监管指引等制度规范,加快建立股权集中托管、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公开等监管机制。二是坚持将打击股东违法违规行为作为监管工作重点,持续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三是开展公司治理评估,强化“三会一层”履职监督和问责,进一步严格股东资质审核,优化股东结构,规范股东行为。

5.影子银行治理进展如何?

答:银保监会高度重视影子银行风险,将有序化解影子银行作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一项重点工作,通过采取完善法规制度、开展专项治理、加强现场检查等多种有效措施,不断强化监管要求。经大力整治,三年来已累计压降影子银行16万亿元,其中大部分为结构复杂、存在较大监管套利和风险隐患的高风险业务,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风险持续收敛。截至一季度末,同业理财余额8460亿元,较历史峰值缩减87%;金融同业通道业务实收信托较历史峰值下降近5万亿元。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保持监管定力,做好做实分类监管,进一步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影子银行监管机制体系,防范风险反弹回潮。一是加强现场检查,严纠违规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整治重点领域重点风险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持之以恒拆解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防止其死灰复燃,坚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二是加强监管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信息沟通和政策协调,提高跨业监管的协同性、前瞻性和有效性,形成监管合力,确保跨行业、跨市场影子银行业务“看得见、管得了、控得住”。三是加强规制建设,推进业务转型。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通知,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近期,刚刚发布资金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未来还将有其他方面的制度建设,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银行理财和信托业稳妥转型,优化产品结构,压降通道业务,推动参与养老保障第三支柱,更好满足服务人民群众财富管理需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四是建立完善符合我国实际的影子银行统计监测体系和公开披露制度,厘清高风险影子银行的特征与统计口径,推动提高相关数据质量和透明度。

6.今年一季度人身险和财产险增速出现明显下降,在经营压力较大情况下,部分行业乱象是否会抬头?如何守住治乱象的成果?

答:新冠肺炎疫情对保险业短期内产生了负面影响,保费收入增速下降,1-4月,财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4776.35亿元,同比增长6.06%,增速同比下降5.18个百分点;人身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51万亿元,同比增长3.81%,增速同比下降12.29个百分点。

尽管保费收入增速下降,但保险业整体偿付能力充足,流动性稳定,不会出现系统性流动性风险。截至4月末,财险业资产总额2.37万亿元,净资产6670.44亿元;人身险业资产总额18万亿元,净资产1.4万亿元。一季度末,财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84.9%,人身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40.7%。初步判断,全年保险业务仍会维持正增长,总体保持稳健运行。

面对保费增速的下降,尤其是部分公司可能出现负增长,媒体担心部分市场乱象可能抬头。对此,银保监会有决心通过继续严监管,遏制市场主体的违规冲动,守住和巩固近年来金融领域治乱象的成果。一是保持整治力度不减。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将问题突出公司纳入公司治理专项检查,将经营不规范的部分中外资公司列入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车险市场秩序,促进车险高质量发展。二是紧盯市场不放。密切关注市场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加强日常监测分析,坚持打早打小,将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加强分红险产品风险排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治理短期健康保险经营存在的产品设计不规范、销售行为不规范,强制搭售产品等突出问题。三是问责追责从严。一旦查实违规行为,不但要重处重罚,还要从严对高管问责追责。在严肃处罚违法违规主体的同时,推动相关公司深入落实整改。四是补齐短板提速。要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快补齐制度短板,这才是治本之策。落实意外险改革各项举措,组织开展意外险市场清理整顿,建立健全意外险监管体系。

7.银行落实资管新规、理财新规进展如何?当前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批设情况如何?

答: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发布实施以来,银行理财业务持续按照监管导向有序调整,呈现出更稳健和可持续的发展态势。截至4月末,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合计25.9万亿元,运行总体平稳。产品结构持续优化,符合新规方向的净值型理财产品发行力度不断加大,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丰富的投资理财选择,为资本市场增加了更强大的资金来源,为企业创新发展营造了更好的金融环境。

银保监会始终要求银行严格落实资管新规、理财新规的规定,在规范发行符合新规要求的理财产品同时,对于存量业务严格制定整改计划,并按进度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中,注意到部分银行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按照资管新规补充通知精神,过渡期结束后,由于特殊原因而难以处置的存量资产,可由相关机构提出申请和承诺,经金融监管部门同意,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此外,也将根据实际,配合人民银行研究是否对相关政策进行小幅适度调整。银保监会将持续督促银行严格按照资管新规、理财新规要求,推进理财业务规范转型和存量资产处置,从严压实内部责任,确保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银保监会稳步推进理财子公司改革工作。截至今年4月末,已先后批准19家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其中12家理财子公司已开业运营,其他多家银行也在抓紧筹备。2019年12月20日,批准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和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合资设立理财公司,这是第一家在华设立的外方控股理财公司。其他国际资管机构也正在与有关理财子公司沟通,协商合资设立外资控股的理财公司。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按照“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的原则稳步推进理财子公司设立工作。指导已获批的银行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理财子公司高质量开业运营;对已经开业运营的理财子公司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其合规审慎经营,稳步有序推进理财子公司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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