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核算办法

为规范我行银行承兑汇票账务核算,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及我行《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行实际业务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规定

(一)出票人必须在营业网点开立单位结算账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需在账务中心开立首次保证金账户,可根据需要开立回款保证金账户。

(二)银行承兑签发与承兑在表外核算,银行承兑汇票垫款在表内核算。

(三)差额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核心系统日始自动备款。如果出票人账户余额不足产生垫款,当日归还垫款不产生罚息;如果未归还垫款,则从当日开始每日计收罚息,直至回收。

(四)银承垫款转非应计后,会计核算与非应计贷款会计核算方法相同。

二、会计科目及账户设置

(一)资产类科目设置

在“1307垫款”一级科目下设“130701 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二级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由本行垫款的情况。本科目为资产类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

(二)内部账户设置

1、在 “1132应收利息”一级科目下设“113212应收垫款利息”二级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本行垫款产生的应收利息情况。本科目为资产类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

2、在“203403银承应解汇款”二级科目下开立顺序号为1的内部账户,用于核算到期待解付的银行承兑汇票资金情况。本科目为负债类科目,期末余额在贷方。

3、在“6022支付结算业务收入”一级科目下设置“60220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收入”二级科目,并根据利润中心不同,分别开立顺序号为1的内部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收入。本科目为损益类科目,期末余额在贷方。

4、在“6011贷款利息收入”一级科目下设“601107  垫款利息收入”二级科目,并根据利润中心不同,分别开立顺序号为1的内部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本行垫款产生的利息收入。本科目为损益类科目,期末余额在贷方。

(三)表外科目设置

在“7106开出银行承兑汇票”科目下设 “710601开出银行承兑汇票” 二级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本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情况。本科目为表外科目,期末余额在贷方。

三、会计处理

(一)银行承兑汇票承兑

账务中心审核信贷部门发来的银承预登记指令,并与银行承兑汇票出票通知书、审批合同等核对无误后,按照规定比例,使用“手续费收取”交易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及工本费后,进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会计分录为:

收取手续费及工本费:

借:现金或201201单位活期存款等

贷:60220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收入

贷:602204工本费收入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

贷:710601开出银行承兑汇票

借:811010银行承兑汇票

(二)银行承兑汇票未用退回

出票人要求注销银行承兑汇票,可由签发人备函说明原因,交回第二联银行承兑汇票,向承兑银行申请注销。承兑行审核无误后,对票据进行未用退回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710601开出银行承兑汇票

(三)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备款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核心系统自动逐笔解冻保证金账户,并按照首次保证金账户-回款保证金账户-出票人结算账户-垫款的顺序逐笔备款,同时销计表外账。会计分录为:

  1. 保证金账户全额备款

借:2002保证金存款

贷:203403银承应解汇款

借:710601开出银行承兑汇票

如果为定期保证金账户,利息部分自动划转至出票人结算账户。

借:200202单位定期保证金存款

贷:201201单位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利息)

  1. 差额保证金账户备款,未产生垫款

(1)活期保证金

借:200201单位活期保证金存款(活期保证金+回款保证金)

借:201201单位活期存款

贷:203403银承应解汇款

借:710601开出银行承兑汇票

(2)定期保证金

借:200202单位定期保证金存款(定期利息部分)

贷:201201单位活期存款

借: 200202单位定期保证金存款(本金)

借:200201单位活期保证金存款(回款保证金)

借:201201单位活期存款

贷:203403银承应解汇款

借:710601开出银行承兑汇票

  1. 差额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备款时,若出票人结算账户余额不足,则核心系统自动产生银承垫款,且垫款的发放日与到期日相同,垫款利息当日计提当日结转。会计分录为:

借:130701银行承兑汇票垫款

贷:203403银承应解汇款

银承垫款的利息计提、结息、回收及核销等会计处理与一般贷款相同。

(四)银行承兑汇票兑付

承兑行收到持票人开户行寄来的托收凭证及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联,审查凭证等要素无误后,进行银行承兑汇票兑付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203403银承应解汇款(兑付行)

贷:300104大额支付清算往来

或  300105小额支付清算往来(兑付行)

借:300104大额支付清算往来(清算行)

或 300105小额支付清算往来(清算行)

贷:100301存放中央银行清算备付金(总分行)(清算行)

四、本核算办法由会计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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