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行循环贷款业务会计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XX银行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规定
(一)本办法主要核算对象为自助循环贷款,其产品特点为可通过ATM、柜面透支取现、POS透支消费进行提款,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端自助还款。
贷款提款是指个人客户在循环贷款额度内通过柜面或ATM透支取现、POS消费等方式实现自动放贷功能。
(二)循环贷款按照贷款性质分为个人经营循环贷款和个人消费循环贷款。个人经营循环贷款在“130103个人其他经营贷款”二级科目下核算;个人消费循环贷款在“130203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二级科目下核算。
(三)客户提款时,核心系统在分行运营中心垫款,日终按照累计透支金额在分行运营中心自动集中放款。
二、主要会计处理
(一)贷款提款的处理
个人客户通过ATM或柜面进行支取现金,当支取金额超过存款账户可用余额时自动使用透支额度。会计分录为:
分行运营中心:
1.透支支取
分行:
借:123110暂付垫款
贷:300101系统内资金往来
支行:
借:300101系统内资金往来
贷:201401个人活期存款
如果客户提款金额不足千元部分,则按最低放款额进行透支,系统自动实时将款项划转至客户账中。
2.客户取现
借:201401个人活期存款
贷:100101现金
3.POS消费
借:201401个人活期存款
贷:301001银联借记卡待清算款项
(二)放款的处理
客户提款当日日终,核心系统根据当日累计透支金额在分行运营中心进行放款。会计分录为:
分行运营中心:
借:130103个人其他经营贷款
或 130203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贷:123110暂付垫款
(三)贷款还款处理
客户可通过柜面、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发起到期还款和提前还款;或存入足额款项,在贷款到期日由核心系统根据回收账户可用余额部分发起自动扣款。会计分录为:
借:201401个人活期存款
贷:130103个人其他经营贷款
或 130203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贷:113202应收个人贷款利息
还款日日终,核心系统自动结转贷款利息。会计分录为:
借:113202应收个人贷款利息
贷:113101待结应收贷款利息
注:(1)贷款利息计提、结息、转逾期/非应计、核销等账务处理参照《中原银行贷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相关规定。
(2)客户到柜面办理贷款回收后,可以在柜面发起回收冲正,账务处理同普通贷款回收冲正相同。
三、本办法由总行会计运营部负责修订、解释。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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